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职改办,省直厅局(省属高校、企业)及中央在湘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有关评委会组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办发〔〕33号)、《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湘人社发〔〕67号)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各系列职称下设分支专业进行了部分调整。现将《各系列职称下设分支专业名称一览表》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各系列可根据行业领域发展需求新增职称分支专业,在专业设置中应结合新产业、新业态需要,充分考虑民营企业的特点,主动征求民营企业的意见建议,使职称专业设置覆盖全领域。民营企业有增设职称分支专业需求的,可按属地原则逐级呈报,新增分支专业经充分论证按相关程序审定后予以公布。
《湖南省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软件已同步更新,请申报参评年度职称的人员及时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职称和职业资格”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