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成《洱源县消除血吸虫病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洱政办发﹝﹞号)目标任务,加强县血吸虫病防治站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血防站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增聘1名编制外工作人员,从事查灭螺、财务、统计等血防相关工作,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主招聘、双向选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基本条件
(一)热爱本职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服从血防站工作安排;
(二)品貌端庄、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要求,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要求
(一)财务、统计类或审计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熟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方面法规和制度;
(三)熟悉财务软件、具有财务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年1月13日至年1月19日8:3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地点:洱源县血吸虫病防治站办公室;
(四)报名流程:符合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表——近期免冠标准照片1张——提交报名材料(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原件。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复印件不退回);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学历等按照洱源县血吸虫病防治站所需岗位招聘条件要求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已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方法
县血防站根据报名资格审核情况人数多少确定考试或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及地点将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县血防站考核情况确定拟录对象后,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医院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即为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用。
七、公示
血防站将对拟录用编制外工作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7天(包括法定假日)。对公示期内无任何异议者正式录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执行元/月工资标准,试用期合格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元/月工资标准,下乡期间待遇参照在编人员。
单位无住房提供,工作期间食宿自理。
八、工作纪律
(一)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卫计局的监督。
九、咨询电话
血防站办公室:-
洱源县血吸虫病防治站
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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