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生注意洪灾过后应防九类传染病

作者:朱本浩

自入夏以来,我国洪涝灾害严重,截至7月3日,洪涝灾害先后造成贵州、四川、湖南、广西、广东、湖北等26省(区、市)万人次受灾,人死亡失踪,87.5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1.7万间房屋倒塌,农作物受灾面积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4亿元。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洪灾过后必有大疫,笔者在此提醒各级政府及广大市民,在做好抗洪救灾的同时,做好灾后以下传染病的预防工作,确保灾区居民群众的健康,就显得十分重要。

肠道传染病

粪便中的伤寒、痢疾、肝炎病毒等病菌经雨水冲后会污染水源,这些被污染的水源饮用后,会使得肠道传染病的发病机会大大增加。

因此,洪灾后一定要做好饮用水源保护,讲究饮水、饮食卫生;未经洁净消毒的水和食物,万万不可食用,严防“病从口入”。

钩端螺旋体病

是由致病性螺旋体引起的自然疫源性传染病,民间俗称“大谷黄”,传染源主要是鼠类和猪。它们携带的钩体污染稻田、江河湖水,人与被污染的水接触以及进食被鼠尿、猪粪污染的食物而感染。

因此,在洪涝讯期间尽量不要接触江河湖水,田间劳作避免赤脚;流行地区应接种钩体疫苗;对牛、猪、羊犬等动物传染病,也要严加管理和检疫。

中暑

洪涝期间气温高,湿度大,抗洪救灾人员长时间泡在水中,体力消耗大,加之排汗障碍,特别是烈日当头的中午时分,最容易发生中暑。

因此,抗洪期间一定要多饮水,有条件的可煮些绿豆汤;及时向救灾人员发放仁丹、藿香正气水等防暑药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开中午时段,同时要加强饮食调理,做到劳逸结合。

流行性出血热

也是一种自然疫源性传染病,大多分布于湖沼、河湾、沼泽和易受淹涝的半垦区,鼠类是主要传染源,与鼠类频繁接触者感染机会较多,病原体也可经破损的皮肤进入人体。主要的预防措施是灭鼠、防鼠。

血吸虫病

因钉螺多孳生在河岸近水处、稻田埂、灌溉沟,在湖沼地带则大量孳生于土地潮湿的芦滩和江堤内外的陆地。如果不注意保护,接触了含有尾蚴疫水,可造成血吸虫病的急性感染。

因此,在疫区下水时,应在暴露的皮肤上涂抹保护药,或穿保护鞋袜;要加强粪便管理;对饮用水严格消毒,达到无害化的要求。

真菌感染

真菌又称霉菌,在自然界分布很广,致病性真菌可引起浅层霉菌病(如足癣、体癣等),也可引起深部霉菌病(如隐球菌病、肺霉菌病等)。

洪汛期气候潮湿、闷热,病菌乘机大量孳生繁殖,可寄生在土壤或粪便中,可通过破损皮肤或口腔进入人体,造成感染。特别是在过度劳累、营养不足、抵抗力降低的情况下,很容易发生各种霉菌性病症。

“红眼病”

“红眼病”在医学上又称为“急性滤泡性结膜炎”、“流行性结膜角膜炎”,主要由病毒引起。早期症状与急性卡他性结膜炎相似,但传染性强,传播快,如果接触了这种病人用过的东西,如洗脸盆、毛巾、书籍、玩具、报纸,甚至钱币等或游泳后,往往在12~24小时内发病。

因此,应严格隔离病人,其用过之物,要消毒,搞好个人卫生,保护眼睛,必要时可用氯霉素眼药水。

皮肤病

抗洪救灾过程中,人们与江水、河水、田水、沟水接触频繁,各种致病生物(细菌、病毒、寄生虫尾蚴以及毒虫等),或化肥、农药及其它污染物,会因皮肤破损或抵抗力低下引发各种皮肤病,如脓疱病、湿疹、接触性皮炎、稻田皮炎、尾蚴皮炎、浸泡糜烂性皮炎等。

因此,应当加强个人保护,也可选择一些专科专病制剂,或用茶叶、明矾、甘草各60克,加水毫升浸泡1周后,在下水前后涂皮肤,有一定的预防作用。

疟疾

疟疾是由蚊子传播的一种传播快、反复性大的寄生虫病,临床主要以阵发性寒战、高热、出汗为特征,反复发作可引起贫血、消瘦、肝脾肿大等。有间日疟、三日疟、恶性疟、卵形疟四种,其中以间日疟最常见,恶性疟发作凶险,常会危及生命。

近几年来,虽然该病很少发病,但洪汛期容易造成流行,不可掉以轻心。预防主要是做好防蚊灭蚊工作,户外作业人员使用防蚊油、驱蚊净等,必要时可使行口服药物预防,如磷酸哌奎、乙胺嘧啶、磷酸氯喹等。

基层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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